男子20年后当街掌掴老师案开庭 将择期宣判

封面新闻 2019-06-12 15:32 44569

封面新闻记者 沈轶 段意茜

6月12日上午9点,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了“男子20年后当街掌掴老师案”。时至下午3点左右,庭审进行了6个小时,法官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2018年7月底,时年32岁的河南男子常仁尧,在河南省栾川县栾川乡变电站,用扇耳光的方式殴打自己初中班主任张某,同行同学为他录下了视频,2018年12月,常仁尧因此被捕,拘留在看守所至今。

6月12日,栾川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早上8时40分左右,栾川县人民法院就已经聚集了众多围观群众,同时还有数十名维持秩序的公安人员。一名围观者告诉封面新闻(thecover.cn)记者,他们正是为了常仁尧的案件而来,“这个案子在我们这很有名。”法院正对面,是一家银行,该银行保安也表示,平时这里并没有那么多人,会有这么多人围观,正是因为是常仁尧的案子。

检方认为,常仁尧的行为涉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且情节恶劣,建议在1年6个月到3年之间进行量刑。而辩方律师则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寻衅滋事罪的解释,要认定情节恶劣,必须符合“1、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2、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3、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4、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5、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6、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而常仁尧的行为并不符合上述情节,因此不应被认为情节恶劣。

常仁尧在庭审时表示,自己殴打教师张某,事出有因,是由于对方早年在担任自己班主任时,有过多次殴打,侮辱自己的情况出现,同时,常仁尧也承认自己的行为不对,并当庭公开道歉。

在本次庭审中,案件的另一当事人,教师张某并未现身,法庭也并未此案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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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m714524 2019-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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