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110吗?我杀了人,要自首!” 男子报假警竟是想“静静”

封面新闻 2019-05-17 19:04 39109

封面新闻记者 吴柳锋 实习生 王钰

17日,成都彭州警方通报一起“报假警”的案件,男子打电话说“自己杀人了,要自首”,当警察找到他时哭笑不得。原来,男子是喝醉了酒报假警,原因是自己“心里乱,想静一静”。目前,男子已被彭州警方行政拘留10日。

13日,彭州报警热线出现这样的对话:

报警人:“喂,请问是110吗?我杀了人,我要自首”。

接警民警:“请问你在什么位置,我们马上过来”。

5月13日17时许,这名男子报警后拒不说明自己所在的位置。经过警方大量工作,终于找到这名想“自首”的男子,经过调查让处警民警哭笑不得。该男子因为喝醉了酒谎报案情说自己“杀了人”,原因竟然是自己“很乱”,想“静一静”,随后民警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因谎报案情,该男子被彭州警方行政拘留10日。

了解一下:

报假警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彭州警方提醒说,对于故意报假警、报假案,扰乱公安机关工作秩序或者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公安机关将依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1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第2项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构成刑事犯罪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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