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8年度消费者满意度指数报告发布 医药及医疗用品满意度最低

川观新闻 2019-03-15 17:56 36731

川报观察记者 唐子晴 刘佳

3月15日,省市场监管局、省消委会发布四川“3·15”消费者权益日专项调查报告,显示我省消费者满意度总指数稳中有升,不同消费者群体间“不平衡”,消费升级呈现差异化。2018年商品消费中,医药及医疗用品在质量、价格和售后服务方面的不满意率较高。

本次指数编制通过网络、微信、电话、现场面访等方式,对全省21个市(州)年龄在18-70岁之间的城乡常住居民进行调查,总规模约25万人次,共回收有效数据总量逾500万余条。调查结果显示,2018年四川省消费者满意度总指数为82.1,较2017年度上升1.6个百分点,城乡居民的消费者满意度整体呈现出平稳、持续、健康的发展态势。

商品消费满意度高于服务消费

医药及医疗用品满意度最低

受访者对商品消费满意度高于服务消费。调查显示,受访者对2017年8类主要商品消费的满意度指数为81.8,其中,家用交通工具、通信工具、生活日用品消费满意度排名前三位,农用生产资料、房屋及建材、医药及医疗用品排后三位。

调查显示,受访者对2018年8类主要服务类消费的满意度指数为81.1,比2017年提升0.5个百分点。其中,生活服务、交通运输服务、通信与网络服务排前三位,旅游服务、装修物业服务、康养与保健服务排后三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推进“质量强省”战略,促进我省旅游、健康养老等服务消费提质扩容,以新兴消费打造高品质消费的“增量”,适应消费升级需求,积极构建品质消费环境。

消费发展“不平衡 不充分”问题明显

消费升级呈现差异化

值得注意的是,消费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强劲动力,但各消费群体之间、消费类别之间、各市州之间、满意度指数各指标仍然存在明显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在居民整体消费升级进程中,不同消费群体的消费升级呈现差异化状态。

有接近三成的中低收入水平(2000-4000元)消费者,占比最高,而消费满意度(总)指数相对最低,消费升级步伐明显慢于其他收入群体,而月收入4001-8000元的消费者消费满意度最高。

报告反映,需进一步满足多元化、差异性的消费需求,激发消费潜力,强化保障举措,稳步提升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消费能力,确保低收入群体消费不降级,以供给创新助推消费提档升级。

评论 0

  • 还没有添加任何评论,快去APP中抢沙发吧!

我要评论

去APP中参与热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