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套路哪个领域多?来看四川省消委这份数据报告

封面新闻 2019-03-11 14:47 34608

封面新闻记者 吴冰清

说好微信积赞赠商品,积够了赞却被告知活动提前结束了;APP上买电影票,明明显示可以退票,影院方却再三推诿;花5万元定制的家具,半年过去了,还有刺鼻味道,甲醛检测严重超标……你有过类似的消费经历吗?

3·15临近,消费维权成为热词。消费套路又出什么新花样?哪些领域问题多?如何维权?3月11日,四川省消委发布《2018年度消费者投诉信息统计分析报告》,解答消费者的疑惑。

记者了解到,2018年度,全省各级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3958件,解决32902件,投诉解决率96.8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823.4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消费者获得加倍赔偿金额17.7万元;全省各级消委组织接受消费者咨询13.47万人次。

这33958件投诉主要集中在哪些领域?

省消委秘书长肖向荣介绍,从统计数据来看,商品、服务的质量问题仍居投诉总量之首,共有14650件,占总量的43.14%。在商品大类统计的消费者投诉数据中,家用电子电器、食品、服装鞋帽列居前三位。在服务大类统计的消费者投诉数据中,生活、社会服务、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通信服务列居前三位。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网络消费投诉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85.2%。

2018年5月10日,自贡市张女士通过某影院APP购买了电影票,当时页面显示可以退票。因客观原因导致无法观影,张女士在放映前20分钟提出退票申请,但却被影院方以应当在放映30分钟前才能退票的理由拒绝。经当地消委会调解,该影院APP的确有可以退票的宣传页面,但并未明确标明放映前30分钟才能退票的注意事项,未尽到真实有效的告知义务。经调解,影院为张女士办理全额退票手续。

类似因为非现场购物而出现的纠纷还不少。“消费者投诉的问题集中反映在经营者不履行真实有效的告知义务,对于一些影响消费者做选择的重大事项不以显著的方式明确告知;经营者不履行约定、随意取消订单、商品描述与实际不符;经营者为七天无理由退货设置不公平格式条款等方面。”肖向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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