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铁安全规定来了!高铁上做这些事或将面临500以上罚款

封面新闻 2019-02-28 15:32 38225

封面新闻记者 姚箬君

非法翻车站防护措施、擅自打开车门、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如果在坐高铁时做违反规定的事,小心要为自己行为“买单”。

2月28日,《四川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集中宣传活动在成都东站西广场举行。据悉,该《规定》将于3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这标志着四川正式跨入第一批全国地方立法保护高速铁路安全的行列。

28日上午9点半,省护路办、省公安厅和成都铁路局在成都东站西广场开展《四川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集中宣传活动。唱歌、弹古筝、演小品.....民警们走上舞台进行表演,两旁的展板上是《四川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的内容和乘坐高铁时要注意的事项。

据了解,《规定》中第23条,明确了禁止实施的危害高速铁路线路、车站及列车安全的行为,其中包括非法攀爬、钻越车站防护措施,擅自开启列车车门等。同时第29条规定中写道,违反规定第11、18、23条,若法律法规没有处罚规定,由铁路监管机构或公安机关,根据情节轻重对个人处500以上、5000以下罚款。

成都铁路公安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四川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是对《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细化和明确,现在坐高铁的人越来越多,可以更好地保障高铁运输安全。有了这个《规定》,高铁的安全运输也有了更详细的法律支持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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