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起死回生”解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四大亮点引人注目

封面新闻 2019-02-11 14:44 33396

日前,国务院审议通过了包含《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简称《管理办法》)在内的多项管理办法。

此次草案有四个亮点:

1、“五大总成”再制造解禁;

2、完善进入退出机制,取消总量控制;

3、不再按照报废金属价格回收,按照市场定价;

4、创新监管方式,完善事中事后监管。

据业内人士表示,《管理办法》获得通过,汽车报废的整个链条将被激活,报废企业的回收量将增大,利润也能增多,更重要的是将促进汽车消费。

“五大总成”再制造解禁

“五大总成”是指汽车的发动机、变速箱、前桥、后桥和车架。以往,“五大总成”全部按照报废进行处理,2001年出台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明文规定“五大总成”不得再制造。

相关业内人士表示,“五大总成”再制造后,汽车产业价值会明显提升,且回收企业的收入将大幅增加,其回收车辆的积极性也将比以往高涨。

取消总量控制 打破垄断属性 有利市场竞争

《管理办法》不再设立总量控制,符合条件的企业都可以申请成为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而在此之前,机动车报废回收属于特种行业,不是什么企业都可以从事这项经营。按照以往规定,每个地区原则上设立一家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这意味着对全国的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设立了总量控制。这种方式将导致获得资质的企业具有垄断性,不利于报废机车行业健康发展。

不过《管理办法》对申请企业提出了很多严苛要求,比如: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存储、拆解场地和拆解设备、设施;有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废弃物存储和处理设备、设施;有与报废汽车拆解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拆解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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