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鱀豚、白鲟、鲥鱼等物种多年未见…… 长江干流明年底前实现常年禁捕

封面新闻 2019-01-11 20:10 38121

封面新闻记者 柳青

受拦河筑坝、水域污染、过度捕捞、航道整治、挖砂采石、滩涂围垦等影响,长江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日趋恶化,生物多样性指数持续下降,珍稀特有物种资源全面衰退,白鱀豚、白鲟、长江鲥鱼等物种已多年未见,中华鲟、长江鲟、长江江豚等极度濒危,“四大家鱼”(青鱼、草鱼、鲢鱼、鳙鱼)早期资源量比上世纪80年代减少了90%以上。近年来,长江渔业资源年均捕捞产量不足10万吨,仅占我国水产品总产量的0.15%……

1月11日,封面新闻从农业农村部了解到,《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日前已由财政部、人社部、农业农村部联合下发。将率先在水生生物保护区实现全面禁捕,健全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在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等重点水域逐步实行合理期限内禁捕的禁渔期制度,到2020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现常年禁捕。

《方案》根据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干流和重要支流除保护区以外的水域、大型通江湖泊除保护区以外水域、其他相关水域四种情况,分类分阶段推进禁捕。

2019年底以前,完成水生生物保护区渔民退捕,率先实行全面禁捕,今后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2020年底前,完成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保护区以外水域的渔民退捕,暂定实行10年禁捕。禁捕期结束后,在科学评估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状况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另行制定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管理政策;大型通江湖泊(主要指鄱阳湖、洞庭湖等)除保护区外的水域由省级政府确定禁捕办法,可因地制宜一湖一策差别管理,确定的禁捕区2020年底以前实行禁捕。长江流域其他水域的禁渔期和禁渔区制度,由有关地方政府制定并组织实施。

2003年,长江流域实施禁渔期制度,宜昌以上长江上游江段每年2月1日到4月30日,宜昌以下到长江口中下游江段4月1日到6月30日,分段实施3个月禁渔期。2015年,原农业部公布《关于调整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2016年1月1日起,淮河干流河段等流域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渔。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禁渔期间,凤鲚(凤尾鱼)、刀鲚(长江刀鱼)、中华绒螯蟹(河蟹)捕捞实行专项管理。

长江流域实施全年禁捕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科学划定江河湖海限捕、禁捕区域”“建立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补偿制度”。2018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其中指出,到2020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现常年禁捕,水生生物保护区建设和监管能力显著提升。

补偿方面,《方案》指出,退捕渔民临时生活补助、社会保障、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工作所需资金,主要由各地结合现有政策资金渠道解决。同时,中央财政采取一次性补助与过渡期补助相结合的方式对禁捕工作给予适当支持。

评论 1

  • 我就是你 2019-01-12

    怎么办

我要评论

去APP中参与热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