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评论|男子20年后“用耳光报答老师”:两种“暴力”都不应该有

封面新闻 2018-12-19 18:03 49541

近日,一则题为“毕业后,他用耳光报答当年的老师”的视频在网上热传。视频及所配字幕显示,事发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毕业于栾川县实验中学的男子常某,将车停在路边,待当年的老师骑电动车经过时将其拦住,自己一边扇老师嘴巴一边骂——“你还记不记得我?以前咋削我你还记得不记得?知道不知道?过去十几年了!”

针对此事,目前当地派出所已经介入。而疑似打人男子常某在网上“解释”殴打老师的原因。称其今年33岁,打老师时既没喝酒也没失去理智,只因20年前13岁(1998年)在栾川县实验中学读书时,因家里没钱没权,被该老师任意欺负践踏尊严,多次把他踩在脚底下连踹十几脚并踹头,对他的心灵造成了一辈子的伤害。

常某的说法是否属实,还需要警方的进一步调查。但即便如此,这起在街头公然上演的“20年后用耳光报答老师”的暴力戏码,也不应该被理解。

诚然,20年前,老师殴打学生,当然不应该。但这并不等于20年后学生用耳光报答老师就有了正义。道理很简单,如果要忆往昔,几乎每个人都可能找到一位可能在学生时代给自己留下“阴影”的老师,如果都遵循这样的报复循环,岂不是每位老师都可能遭遇人身危险?

时间退回到20年前,那时候的体罚乃至暴力教育,的确较现在更普遍。对于大部分人而言,这种学生时代的“阴影”都会随着时间和自己身心的成熟而逐渐淡去,即便对老师有意见,又很难上升到必须要用耳光报答的地步。一定程度上说,常某若至今仍未走出当年的阴影,这是应该被同情的,但是将这种阴影的化解,诉诸暴力保护老师,却不应该被同情。这种发泄,说到底仍是自身不够成熟和理性的一种表现。

当然,在反对常某针对老师的暴力的同时,此事也应该让人更真实的窥见暴力教育的伤害性。因为它所折射出来的,教育当中的暴力对于学生造成的阴影,却可能是真实的,我们不能低估暴力对于学生的伤害。这即便在禁止体罚学生的今天,仍有现实的启示价值。

评论 2

  • fm2136 2018-12-20

    有道理

  • fm9876578 2018-12-19

    这评论公允,不道德绑架,只就事论事,谁比谁伤害大?根源还在暴力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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