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过期蜂蜜事件”追踪:“委托商”曾因生产不符合标准食品被罚

封面新闻 2018-12-17 16:07 36789

封面新闻记者 代睿

12月17日,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说明公告,回应疑似回收过期蜂蜜充当原料一事。公告称,子公司北京同仁堂蜂业有限公司在委托生产商盐城金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现场监管不到位,存在对清理出的蜂蜜未明确标识问题。

金蜂食品曾计划投资2000万元扩建蜂产品等加工项目

此前,江苏广电总台城市频道“南京零距离”栏目曝光金蜂食品在生产同仁堂蜂蜜时存在违规行为,比如回收大量过期、临近过期蜂蜜,倒进大桶。这些回收蜂蜜被指送进工厂原料库。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金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盐城市滨海县,成立于2014年10月,注册资本700万元。经营范围除蜂产品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外,还包括清洁用品、化妆品批发等。

封面新闻记者了解到,卷入“过期蜂蜜事件”的金蜂食品公司,曾因生产不符合标准的食品而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江苏盐城市滨海县市场监管局9月曾对金蜂食品进行处罚

12月17日,记者查询到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9月28日,滨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出滨市监案字[2018]第C0107号决定文书,对金蜂食品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处以罚款25000元。

处罚事由载明:当事人生产标签产地标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已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规定,构成违法行为。

12月17日,记者与金蜂食品公司取得联系。公司办公室一位自称姓王的工作人员证实,该处罚确实存在。关于被罚原因,其解释称,“因当时蜂蜜标签印得比较多,舍不得扔掉,就把以前印的一些标签贴上去了,没及时修改过来。”

对于被指用过期蜂蜜充当原料,该工作人员予以否认,“我们也不傻,怎么可能把过期的东西往里面放呢。”但他同时表示,将等待监管部门调查结果。

另据了解,目前金蜂食品负责人正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来自天眼查的信息显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周金林。今年9月,该公司曾进行股东变更,由三人变为周金林一人。

12月17日,记者多次拨通滨海市场监管局电话,但无人接听。此后,记者又打通盐城市工商局电话,工作人员表示机构调整尚未完成,此事应归食药监部门负责。记者多次拨打盐城食药监局电话,但均未打通。

据了解,金蜂食品公司属当地知名企业。记者从滨海县政府获悉,2017年该公司曾计划投资2000万扩建“年产蜂蜡2000吨,蜂王浆50吨,蜂产品制品30吨加工项目”。滨海县政府官网的公示材料证实,金蜂食品计划于该县通榆镇民营创业园9号扩建加工项目。

记者注意到,《滨海日报》在报道通榆镇招商引资等工作时,也曾提及金蜂食品。比如2017年一篇文章提到,该镇新申报4个技改项目总投入3500万元。其中便包括金蜂食品。另一篇文章则显示,早在2017年金蜂食品就已开通线上销售。

评论 1

  • 半山堂 2018-12-17

    “代工”的问题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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