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评论|12岁弑母少年直接释放返校,是否过于轻率?

封面新闻 2018-12-12 16:48 96736

12月2日晚,湖南益阳沅江市泗湖山镇发生一起未成年人持刀杀害亲生母亲案件。死者陈某,34岁,被人杀死在自家卧室,凶手正是她的儿子吴某,12岁,六年级在校学生。这起极端的少年弑母案,引发舆论的强烈关注。然而,据潇湘晨报报道,益阳市公安局透露,由于未达到法定年龄,吴某目前已经被警方释放。其亲属表示想把他送回学校继续接受教育,遭到了家长们的反对和担心,“怕他又犯事”。

年仅12岁的少年弑母,给社会造成的心理冲击可想而知,无论从哪一角度看,此事都不可谓不严重。尽管“吴某没满14岁,不能进行拘留或进少管所”,但12月2日晚犯案,几天后即被警方释放,由家长接回监管,甚至还可能被家长直接送回学校接受教育,这样的做法,未免太轻率、粗暴了。

12岁虽未达到刑事年龄,但这并不意味着无论犯什么错,都可以直接释放这么简单。要知道,未成年人犯罪如何处罚是一回事,具体的行为矫正又是另外一回事。如此直接释放,不仅让社会感到担忧,对弑母少年自身而言,也未必是真的保护。

一方面,诚如网友所吐槽的,如果其直接回校接受教育,不能不考虑家长、学生乃至教师的“心理阴影面积”。而所谓“交由家长监管”,在其母亲被杀的情况下,其家庭到底对孩子还有怎样的实际管教能力?

另一方面,不做任何有效干预就直接放人,本身也有违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本意。因为此一做法,很可能对弑母少年释放一种错误信号。事实上,其在弑母后还说出了如此心里话——“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妈。”这样的错误观念,让人不寒而栗。那么,在释放之前,有没有力量和程序帮助他真正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如果没有就直接释放,何以保障其不会再犯错?这方面,其实是有相关案例的前车之鉴,对其可能性后果不可不察。

12岁少年犯下弑母这样的严重错误,社会对之的确应该采取拯救态度,给予其重新回归社会的机会。可这绝不应该是不探寻原因、不加以有效干预,就能随便“一放了之”。当地警方的做法是否合规,此一做法又是否暴露了在“少年犯”处置上的某种普遍困境,该有严肃追问。

评论 5

  • fm516740 2018-12-13

    给社会造成了心理冲击。

  • 刘泉 2018-12-13

    夜空

  • fm499936 2018-12-12

    杀人偿命,何以有如此籍口! 这样纵容杀人犯罪、保护草菅人命罪恶的垃圾法律早该废除淘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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