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金哲宏入狱23年4次被判死缓 今日再审宣判无罪

封面新闻 2018-11-30 09:42 139182

金哲宏家属和辩护律师在法院门口

封面新闻记者 薛维睿  关天舜

11月30日上午,封面新闻记者获悉,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判金哲宏一案,金哲宏无罪释放。

宣判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无罪释放。审判长告诉金哲宏,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金哲宏拄双拐,走出法庭

1995年,吉林省永吉县一名20岁的少女遇害,金哲宏被锁定为杀人嫌犯,后4次被判处死缓,在监狱服刑至今。金哲宏案经历了3次一审,2次发回重审,4次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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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148

  • 那些年一起 2018-12-02

    除了最高院,其他法院业务水平是不是太低了?

  • 一个小姐姐 2018-12-01

    𣎴就是赔点钱吗?多大点事

  • Ioops 2018-12-01

    失去的青春谁来补偿?怎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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