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40城·川中巨变看乐至 | 义务环保员监督“河长” 500万激励金奖励水环境保护

封面新闻 2018-11-26 14:50 34436

封面新闻记者 王祥龙 田雪皎 摄影报道

11月23日下午,乐至县蟠龙镇义务环保员伍正伟的身影,出现在蟠龙湖水库大坝上,通过伍正伟的手机,水面清洁的情况直达镇党委书记和河湖长办公室手里。

历来干旱的乐至,境内河湖并不多,可他们的环保工作特别是水环境保护,却得到省环保厅的表扬,究其原因,就在于乐至在水环境保护上的创新举措,除了建立义务环保员监督各级“河长”工作外,还每年拿出500万资金,对乡镇河湖日常管理和断面水质进行考核,“改善奖励,超标处罚”,全面推动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取缔“肥水养鱼” “网箱养鱼”  成立义务环保员队伍

贯穿蟠龙镇全境的蟠龙河,全长19.4公里,有三条支流。环保工作开展以前,蟠龙河内“网箱养鱼”、“肥水养鱼”、“非法捕捞”等现象并不鲜见。

“‘肥水养鱼’等行为,使用的饲料、药品等,对水质的破坏严重,很容易造成水中重金属含量超标。”蟠龙镇相关负责人介绍,乡镇发动500余人次,对“肥水养鱼”进行了清理,99口网箱也进行了取缔。

随后,蟠龙镇开展“清河行动”,对2个临河垃圾库进行拆除,对河道中漂浮物和有色垃圾清理、河道两边杂草等垃圾物的清理共清除垃圾200余吨。

“在这样的措施下,乡镇的水质得到明显的改善。”上述负责人说,进入巩固提升阶段,乡镇积极发动群众参与环保工作,组建了义务环保员队伍。

义务监督“河长”工作  问题反馈有专门机构负责

蟠龙镇的义务环保员队伍,成立于2017年,除了经营副食店的伍正伟,还有三人。职业性质决定了伍正伟闲暇时间多,兼有喜欢散步的爱好,让他成为了义务环保员的最佳人选。

“当时政府说要成立一支义务环保员队伍,来监督‘河长’的工作,我就踊跃报了名。”伍正伟说,环境变好了是每个群众的福利,他也想在这方面出点力。

每天闲逛的时候,伍正伟的眼睛,都会在河道里逡巡,哪里有垃圾、“河长”巡河走过场等问题,都会被他用手机记录下来,反馈到乡镇总河长和河湖长制办公室。

“去年有一次,我看到河面有垃圾,问题反馈到镇上,经过核实后,河湖长制办公室就对该段村级河长进行了处罚。”伍正伟说,蟠龙湖以及蟠龙河,他每月至少两次,会到沿线看一看。

出境断面水质每月考核 500万激励金奖励环保工作

2018年4月,乐至出台了乐至县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办法,县政府每年出资500万元,对河湖日常管理和断面水质进行考核,每项每年120分,总分240分。

“每月对各个乡镇出境断面水质的检测结果作为考核依据,每月基础分10分。”乐至县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改善奖励、超标处罚”来激励各级干好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据悉,2018年1--8月,蟠龙河跑马滩断面监测指标4、7、8、9月达到Ⅲ类标准。蟠龙河元超标指标和浓度呈明显的改善趋势。县城集中式水源二、三季度达标同比2017年同期上升66.7个百分点。

评论 0

  • 还没有添加任何评论,快去APP中抢沙发吧!

我要评论

去APP中参与热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