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首例超载入刑案 男子非法营运超载被判拘役2个月

封面新闻 2018-10-23 14:08 35395

封面新闻讯(吴江 陈青燕 记者 徐湘东 肖洋)2018年4月28日,攀枝花市盐边县的张某,开着准载7人、实载15人的面包车,从事非法营运时被交警查获。10月23日,封面新闻记者从盐边县公安局获悉,日前,张某被盐边县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这也是超载入刑以来攀枝花的第一起案例。

4月28日,张某驾驶面包车,在盐边县西城街路段搭乘14人到盐边县红果乡。下午2点过,面包车行至红果码头路段时,被盐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现场核实,张某所驾驶车辆核载7人,实际载客15人(含驾驶员),其中12人为学生,超员100%以上。

民警发现,张某有货车驾驶执照,但并未办理任何客运相关手续,驾驶面包车在新县城至红果乡之间从事非法运营。张某称,起初,自己只是开着家里的面包车接送孩子,但时间一长,张某决定在接送孩子的路上“顺便”跑些生意。

我国《刑法修正案(九)》,将“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和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简称“两超一危”)的行为入刑,规定为危险驾驶罪。因张某的交通违法对公共安全带来了极大安全隐患,日前,经盐边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张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从今年9月“秋风”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攀枝花公安交警部门根据秋季道路通行、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的特点和规律,最大限度将警力投向路面一线,严厉打击涉酒、涉牌涉证、超载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74543起,其中酒(醉)驾161起,超员17起,行政拘留89人次,刑事拘留25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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