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15个省级单位组成的联席会,为啥只管“家务事” ?

川观新闻 2018-10-18 15:55 30057

川报观察记者 刘春华

10月18日,记者从全省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总结推进会暨全省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第一次全体会上获悉,我省组建了由省法院牵头、省综治办、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等15个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全省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在省委政法委领导下,协调统筹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

家事审判改革是列入全省改革台账的一项综合性改革。为加强对全省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综治办等十五部门和单位联合出台的《关于建立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精神,我省于近日建立了全省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有15个,分别为:

省高级人民法院、省综治办、省人民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妇儿工委办公室、省总工会、共青团省委、省妇联、省关工委、省老龄办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共有六项主要职能:

一是在省委政法委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

二是研究制定家事案件纠纷化解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探索家事审判程序改革,研究提出家事特别程序制度构建和完善的建议;

三是推动部门沟通与协作,明确职责任务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工作机制完善;

四是推进家事审判工作专业化和群众路线相结合;

五是督促、检查婚姻家庭纠纷化解工作落实,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六是完成省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召开临时会议。联席会各成员单位互通信息,共同做好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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