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司法大数据:去年结审案件中出租车司机犯罪远超网约车司机

封面新闻 2018-09-20 17:39 43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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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记者 代睿

9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网络约车与传统出租车服务过程中犯罪情况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的被告人为网络约车司机且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实施犯罪的案件量不足20件,同样条件下,传统出租车司机犯罪案件量为170余件,远超网约车司机。

根据该报告,网络约车司机每万人案发率为0.048,其中,77.78%案件的侵害对象为乘客。传统出租车司机每万人案发率为0.627,其中,46.26%案件的侵害对象为乘客。

提供服务过程中,由网络约车司机实施的犯罪,排名靠前的罪名有:故意伤害罪 (38.89%),交通肇事罪(16.67%), 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合计16.67%)。由传统出租车司机实施的犯罪,排名靠前的罪名有:故意伤害罪 (27.43%),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 16% ) ,交通肇事罪 (14.29%),盗窃罪(9.14%),危险驾驶罪(8%),强奸罪(6.86%)。

在犯罪原因方面,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两类司机与乘客发生口角的首要原因为车费,其中,网络约车司机涉案占比更高。在网络约车司机犯罪案件中,行车路线和迟到引发口角分别位居第二、第三原因。在传统出租车司机犯罪案件中,因琐事和拒载引发口角位居第二、第三原因。

值得注意的是,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由网络约车司机实施犯罪的案件,61.11%的案件为临时起意。由传统出租车司机实施犯罪的案件,有预谋的比重略高于临时起意,其中,49.71%的案件为临时起意。

另外,在服务过程中,传统出租车司机实施犯罪,有犯罪前科记录的司机占比 6.18%,其中,侵害乘客的有犯罪前科记录的司机占比7.32%。网络约车司机实施犯罪,有犯罪前科记录的司机占比 11.11%,侵害乘客的有犯罪前科记录 的司机占比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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