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发布新规,严打“学区房”炒作!

封面新闻 2018-09-20 16:02 30184

封面新闻记者  任吉军

9月19日,封面新闻记者从西安市房管局官网获悉,西安房管局、教育局及工商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禁止将房屋销售与学区、学校相关联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过程中,不得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其他补充协议中约定所售商品房对应学区或学校等事项。


《通知》中明确,购房人所购的商品房所对应的学区或学校,应以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入学政策为准,地产商无权承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过程中,不得在协议中约定所售商品房对应学区或学校等事项;对在广告宣传中承诺为购房人办理入学就学事项的,各工商管理部门应依法严肃查处。

同一日,北京住建委发消息称,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十一部门将在北京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投机炒房行为、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和虚假房地产广告等行为。

其中明确提出要严打炒作“学区房”、“不限购”、“不限贷”、“商住房”等概念,违规宣传商办类项目居住属性等行为。

在今年3月5日,沈阳市政府发布《沈阳市推进市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学区房”为名开展销售活动。坚持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未征得同级教育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变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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