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老旧小区装电梯政府补助20万咋申请?政策来了

封面新闻 2018-09-04 20:49 38530

封面新闻记者 谢燃岸

今年8月3日,成都市出台了关于促进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其中提出对符合条件的增设电梯由“政府给予20万元/台的补助”。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申请补助?手续怎么办?多久能申请?

9月4日,记者了解到,成都市建委、市房管局、市财政局三部门日前联合发布了《成都市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政府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20万补助”的申请、使用及管理进行了明确。《暂行办法》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每台补助20万  一次性拨付

《暂行办法》明确,符合《实施意见》要求,在成都市城镇范围内国有土地上6层及以上非单一产权多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所需建设资金及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资金主要由业主承担的,其增设电梯政府补助资金的补助标准、补助程序、管理要求等按本办法执行。

政府补助资金则将遵循事后申请、一次性拨付的原则,对于符合条件的增设电梯项目,各区(市)县政府给予业主20万元/台的补助。按现行财政体制,市级财政对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按50%予以补助。其余各区(市)县由同级财政全额承担。

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增设电梯项目可申请政府补助资金。

申请补助程序看过来

在增设电梯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后,相关业主持经社区居委会证明的政府补助申请、增设电梯协议、房屋权属证明、竣工验收报告、电梯使用登记证等相关资料,向所在区(市)县建设部门申请政府补助。各区(市)县建设、房管、财政部门审核后予以拨付。

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等建设、房管、财政部门则在每年5月31日、10月31日之前,分两批向市建委、市房管局和市财政局申请已经完成增设电梯项目的政府补助资金。市建委、市房管局和市财政局审核后将补助资金拨付区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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