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问题疫苗问题奶粉 最高可奖励60万!

封面新闻 2018-08-09 15:44 41365

封面新闻 见习记者钟晓璐 记者吴柳锋 实习生方艺滢

8月9日上午,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近日印发的《成都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进行了详细政策解读。封面新闻记者了解到,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标准提高了,新修订的奖励办法大幅提高了奖励金额,重奖标准仍为最高60万元。

2017年底,成都市食药监局、市财政局启动了《成都市奖励办法》的修订工作。新修订的《成都市奖励办法》对以下八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修订:新增奖励金计算方式、调整奖励金计算比例、提高了单次奖励金额、细化了重奖标准、明确奖励主体和管辖原则、取消针对标签瑕疵的奖励、新增有关司法判决等事项的举报奖励和精简了奖励金发放的内部审核流程。

成都市食药监局应急管理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处长龚一鹤介绍,本次修订的《成都市奖励办法》主要有三个亮点:

一是大幅提高了奖励金额。主要体现在,将按“涉案货值金额”计算奖励金,修订为按“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金额”计算奖励金;将每起案件的奖励金额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调整至50万元(重奖标准仍为最高60万元)。按“罚没金额”计算将大幅提高奖励金额。

二是细化了重奖标准。举报人对举报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举报涉及婴幼儿配方乳粉、列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等品种,且已对公众身体健康造成较大危害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举报故意掺假造假售假,且已造成较大社会危害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危害的等。以上可作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举报,奖励金额原则上不少于30万元,并可以突破标准给予但不超过60万元奖励。

三是新增有关司法判决等事项的举报奖励。为了加大对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不大,但社会危害大的举报案件(如:问题疫苗、非法添加等)的奖励力度,该办法新增对于被举报人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予以确认追究刑事责任,且司法机关未对举报人予以奖励的,应该按以下标准奖励举报人:

1、被告人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的奖励5万元;

2、被告人被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刑罚的奖励7万元;

3、被告人被判处7年以上(不含无期徒刑)刑罚的奖励10万元。

4、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奖励15万元。

5、对于被举报人经认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奖励3万元;被举报人经公安机关认定,尚不构成犯罪,但由于情节严重,其相关负责人或责任人因此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奖励2万元。

据统计,2013-2017年,全市发放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金额逐年攀升,分别为4万元、30.7万元、79.61万、128万和183万元,五年时间内增长40多倍。

评论 7

  • IT小兵IT 2018-08-09

    厉害了

  • 幸福一家家 2018-08-09

    支持

  • 小强生 2018-08-09

    发财机会来了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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